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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作业考试
    2. 考试通知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须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现定于629-30开展一次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资格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需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需参加考试的人员于614日前到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考试部(绍兴市越城区东池路105号一楼,联系电话:88132725)报名。

    三、收费标准:

    依据浙价费[2011]69号收取。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且满足相应申请作业项目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无色盲);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含中专或者高中)学历;具有相应的锅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法规标准知识;具有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2、申请考试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体检报告1份(医疗机构盖章,查眼科),相关表格可在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网站(www.sxtjy.com)下载。



                                                     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二O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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