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实验室改造项目委托中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发布时间:2018-05-03 打印本页 访问量:3768
1、招标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下列委托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实验室改造项目委托中介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实验室改造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投标服务及标底编制。
2.3服务时间: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投标上限:人民币5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企业资质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
3.3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年度会员资格。
3.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3 日至 2018 年 5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 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401室(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东街17号),向工作人员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18年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席位费发票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贰仟 元(现金),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交给招标人。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通过资格预审参加开标会的有效投标人。
6.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3中标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后,经招标人确认,总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月 9 日9:00 时,地点为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404室(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东街17号)。
6.5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标底编制费、招标代理费、场地费、评委费、信息发布费;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公证费、标底审核费(以上费用招标人自负)。
6.6合同付款方式:在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并递交代理资料后两周内一次性付清。
6.7处罚及要求:
①.因受托方原因导致招标工作延迟在十天以上,扣招标代理费用的10%;并承担招标人的损失(如因工期原因引起的损失)。
②.中标人提出的有关工程量清单漏项、差错进行核对确认后,受托方工程量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误差在2%以上,扣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的20%;编制误差在2.5%以上,扣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的30%;编制误差超过5%的,扣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的50%。
③. 因代理机构原因引起投诉或重新招标的,扣招标代理费的50%,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④. 如招标文件精神与现行国家法规、政策、合同有冲突引起的工程造价的赔偿,由代理机构承担,承担上限额为本次招标代理费(含标底编制费)。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公告发布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http://www.sxzjj.gov.cn)
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http://www.sxtjy.com)
9、联系人:戚道华 联系电话:0575-88710065 / 88132276
招标人: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