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机构: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发布时间:2024-12-09 打印本页
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是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绍兴全市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焊工考试,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源效率测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事故分析预警及鉴定、公共服务、科学研究等工作,承担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支撑。
经过多年发展,绍兴市特检院基本形成了以袍江基地为主体,嵊新、诸暨、上虞为三翼,检验业务辐射长三角的一体三翼多联发展格局及跨区域服务网络。
绍兴市特检院拥有国家总局核准的甲类综合检验机构资质,建有绍兴市特种设备智能检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绍兴市博士创新站。拥有工业CT、场发射扫描电镜、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数字X射线、超声相控阵、TOFD、声发射等先进仪器设备,已初步形成一个集人才培养、技术应用和学术研究为一体的创新平台。
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
一、 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其他条件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
6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机械工程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等相关专业。 |
持有特种设备检验员等相关资质证书者优先;持有特种设备检验师资质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持有C1以上驾照者优先。(本岗位较适合男性) |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全程接受绍兴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监督,受理电话:0575-88615235。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 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有较强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4.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5. 符合各岗位具体要求;
6.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有意者填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驾驶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等)原件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xtjrlzy@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单位+岗位+姓名”。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所有资料仅作为本次招聘资格审查用。
(二)资格初审。
依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从专业结构、工作经历、学习成绩、岗位工种性质等多方面进行资格条件审核。考生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均需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岗位报考人员不足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时,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在同一天进行。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员笔试结束后,均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资格。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未进入体检环节者不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递补。
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公示期间有问题的,或在办理入职程序结束前弃权的,在综合成绩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排名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海智汇绍兴人才网”及“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据考核和公示结果,拟录用人员将电话通知,未录用者不通知。拟录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所有拟录用人员原则上需在通知录取后1个月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八)合同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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