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如何增加大龄老龄电梯的维修监管?
发布机构: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发布时间:2012-05-18 打印本页
答:一、 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落实维保职责。制定现场监察计划时加大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电梯维保单位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相关标准和维保合同要求制定维保方案,并认真落实维保工作;二是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开展救援演练情况,是否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并保持畅通,是否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三是建立企业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情况,是否制定现场安全措施并对员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与培训,是否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做好自检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维保单位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暂停、直至吊销其相关许可资格。
二、完善退出机制,规范维保市场。加大证后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维保单位退出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对市场竞争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推进维保合同范本制定和实施工作,促进合理维保价格机制的形成;加大对降低维保质量的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规范电梯维保市场。
三、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维保质量提高。通过向社会公布维保单位工作质量状况,鼓励维保单位公布各自维保标准和价格,让业主和群众了解电梯维保单位的有关安全信息和身边电梯的安全状况,畅通作为电梯使用者的业主和群众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选择渠道,促进物业单位对维保单位择优选择机制的形成,通过发挥市场手段促进维保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建立实施电梯运行故障情况诊断分析制度,采集合理的电梯运行故障监测样本,开展在用电梯安全信息的监测试点,在使用维保单位的配合下对电梯日常安全运行状况、维保状况及故障等情况进行监测和数据统计分析。增强电梯维保对不同电梯的针对性和向使用单位提出维修、改造建议的及时性,不断提高电梯维保水平,控制和降低电梯总体故障率。
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载体、平台,广泛宣传电梯安全法律法规、电梯乘坐安全常识和应急救援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文明、安全乘坐电梯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加强与旅游、卫生、教育、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院、学校、机场、车站、人行天桥和地道等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宣传工作,促进电梯公共安全;在乘客电梯轿门、层门上广泛张贴电梯安全“四严禁(防)”警示标志,提醒乘客安全使用和乘坐电梯。建立电梯安全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或电子邮箱、聘请电梯安全监督员和建立与相关媒体合作机制等多种方式,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引导、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对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质量的监督,及时向质监部门进行举报使用管理责任不落实、未经检验合格、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故障频发等电梯安全问题或隐患。
六、提前开展分析研究,推动建立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机制。目前,部分较早使用的电梯已经开始出现老旧电梯安全水平降低、故障多发等问题,已组织对100多台住宅电梯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老旧电梯的数量、分布和安全状况等情况,部署开展老旧电梯安全状况分析和评估,鼓励电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开展老旧电梯安全性能和节能性能改进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做好技术准备。拟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工作机制。向市政府报告老旧电梯安全状况,争取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建立财政、住建、质监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