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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关于开展工业锅炉操作人员考试的通知

发布机构: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发布时间:2023-03-21    打印本页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现定于2023年55-6日开展一次工业锅炉操作人员资格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需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工业锅炉操作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需参加考试的人员于418前到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考试部(绍兴市越城区东池路105号一楼,联系电话:88132725)报名。

三、收费标准:

依据浙价费[2011]69号收取。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且满足相应申请作业项目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含中专或者高中)学历;具有相应的锅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法规标准知识,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2、申请考试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相关表格可在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网站(www.sxtjy.com)下载。

 

 

 

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二O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