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考试的通知
发布机构: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发布时间:2024-09-11 打印本页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须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现定于2024年12月23日开展一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需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需参加考试的人员于12月10日前到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考试部(绍兴市越城区东池路105号一楼窗口,联系电话:88132725、88132131)报名。
三、收费标准:
依据浙价费[2011]69号收取。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且满足相应申请作业项目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含中专或者高中)学历;具有2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或安全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使用管理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等。
2、申请考试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相关表格可在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网站(www.sxtjy.com)下载。
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