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发布时间:2018-05-31 打印本页 访问量:4215
该项目主要用于我单位综合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详见附件),预算金额170000.00元,招标编号2018-05-30-02。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3、服务响应情况。 4、投标报价单(表):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报价表中写明投标产品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还应包括投标产品的人工费、包装费、运费、安全、保险、装卸费及税费等费用。 1、超时送达; 2、投标文件未密封; 3、未在投标文件袋加盖本单位印章; 4、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等类别。 5、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2018年6月7日9:00前。 2018年6月7日9:10。 发布网站:http://www.sxtjy.com 联系方式: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余先生 0575-88132262 各投标商请于规定投标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要求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用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上写明投标项目、联系电话、联系人)封口,并在封口处盖上单位公章后,送达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东街17号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209 室。 我院评标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报价、产品质量、服务、交货期、投标商的信誉以及其它各方面因素综合评定: 1、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优价廉者中标。 2、投标商具有履约能力。 3、能够提供最佳服务,保证质量。 1、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投标商自留底稿; 2、经本院研究确定中标单位后,对其它未中标单位将予以通知,但未中标的原因不予解释。 3、投标商向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提交标书,即表明响应我院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4、接到中标通知后中标单位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前来我院签订合同,若发生中标商拒绝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我院将其视作该中标商放弃此次中标权,我院有权决定第二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商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商承担,包括投标书的编制、送标书等费用。 6、本次招标工作接受我院监察室监督,各投标商如对我院招标工作的公正性有所怀疑,可向我院监察室投诉。投诉电话:0575-88136857; 7、本文件有不明确之处,与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总师办联系。 地址: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东街17号 邮编:312071,联系电话: 余先生 0575-88132262 8、本标书的解释权归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总师办。
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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